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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)粤7101民初1999号

作者:原创   信息来源:本站  发布时间:2024-10-14  浏览次数:124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广州铁路运输法院

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:

原告深圳市源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、冠粤集团有限公司、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【案号为(2024)粤7101民初1999号】,因你方下落不明,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、诉讼风险告知书、诉讼须知、举证通知书、起诉状副本、证据材料、传票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、廉政办案监督卡。原告诉请:1、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劳务款235125.6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(利息损失自2024128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,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化3.65%计算,暂计算至2024828日,已产生利息为235125.6×3.65%÷12个月×7个月=5006.2元)。2、判令被告二、被告三、为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3、判令被告一、被告二、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因本案诉讼产生的案件受理费、财产保全费、财产保全担保费损失。上述暂共计人民币240131.8

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,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。本案定于202412191430分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,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

法院联系人:钟润怡  020-37897308

法院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